学校卫生工作督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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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中小学校、县保育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防保站:

为了有效防控传染病在我县校园内的发生,确保学校饮用水与食堂食品的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对全县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学校卫生工作督导通知

一、重视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校应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各乡镇防保站将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提升督导质量。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2015年5月24日至25日

检查组成: 第一组:

组长:彭日阳

副组长:刘柏林

成员:李明华、刘桃英、陈玲、易爱文

第二组:

组长:李一民

副组长:吴维斌

成员:李寿发、易萍莲、王平、刘天祥

检查路线及范围:

每个乡(镇)抽查一所中学、一所中心小学和一所托幼机构。未抽查到的学校和托幼机构由各学校与所在地防保站负责督导检查。

第一检查组安排:

5月24日:麻田办事处、新泉乡、张佳坊乡,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派车。

5月25日:上埠镇、南坑镇、长丰乡,同样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派车。

第二检查组安排:

5月24日:万龙山乡、银河镇、宣风镇,由县卫监所负责派车。

5月25日:源南乡、芦溪镇,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派车。

四、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和与教职员工及学生交流,以全面了解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

附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记录表

学校托幼机构督导检查表

以上为本次督导检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有效落实。